社會福利署(社署)於2020年10月推行為期三年的第三階段「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」試驗計劃,以「錢跟人走」的模式,讓合資格長者因應個人需要,使用社區照顧服務券(社區券)選擇合適的社區照顧服務,支援他們居家安老。試驗計劃涵蓋全港18區,達8000名長者受惠。
在社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,被評定為身體機能中度或嚴重缺損,並正在中央輪候冊輪候資助社區照顧服務及/或院舍照顧服務,卻未接受任何資助照顧服務的長者,皆是社區券的合資格使用者,社署會直接向在中央輪候冊上合資格長者發出邀請信,邀請他們參與第三階段試驗計劃。
如合資格長者還未收到邀請信,可致電 3107 3013 聯絡社區照顧服務券辦事處 (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時、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,公眾假期除外)
長者可按其需要,向合資格的服務提供單位購買面值每月$4,210至$10,070的服務(2022-23年度最高及最低社區券面值),社區券價值會按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每年調整。
在『能者多付』的原則下,按長者及同住家人的收入狀況(不計算資產),長者需要繳付部份服務費用,可以是5%、8%、12%、16%、25% 或40%,餘額由政府支付。
長者成功申請社區劵後,將獲發社區券證明書,長者即可聯絡適合的認可服務單位,經評估後開展適合的服務。
護理服務如針藥注射、傷口護理等服務
照顧服務如沐浴、餵食、扶抱轉移等
物理治療、 職業治療
陪診
教授家人或外傭照顧長者技巧
家居安全評估及改善建議
午餐及晚餐送遞